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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川四市分享特色经验展示新成效
来源:民生经济网 | 作者:四川省法学会 | 发布时间: 2022-11-29 | 2732 次浏览 | 分享到:


      首先,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小区治理体系。构建“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三级组织架构,推动小区党组织、业委会、物业企业党员之间交叉任职、双向进入,全市小区应建尽建党组织实现覆盖率100%。创新“四长四员”党员群众参与小区治理机制,鼓励小区党员参与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妇女小组长、党小组长选举,自觉当好安全员、监督员、调解员、宣传员。明确并规范乡镇(街道)党组织对辖区的综合管理权、重大项目建议权、部门考核评价权等职权,健全完善“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小区评价”、“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监督等机制,推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等重心向小区倾斜。

      同时,积极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完善创新业主代表自治、推广红色物业联治、发动社会企业共治等多元参与治理机制。将全市规模居民小区细分为新建小区、移民安置小区、国有企业老旧小区、单位家属院落等8个类别,按照“一小区一策”制定小区分类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小区治理重点、发展方向,建立小区治理专家咨询指导机制,推动小区专业化管理、精细化治理。






泸州:强化法治保障 解锁市域社会治理"密码"


      泸州市作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集约高效的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体系,努力以法治之力引领泸州之治行稳致远。

      在全国率先建立“市委重大决策三方会审机制”,由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对重要决策、重点项目、重大投资、重大招商等12类决策事项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框定重大决策“法治边界”。自成为全省首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之后,全市共制定立法工作规范12件,出台或修正涉社会治理领域地方性法规7件,市域社会治理法律规范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实体化运行市、县两级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探索组建执法监督专家库自行组织开展专项案件评查,市检察院试点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或法制部门检察室等,扎实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

      聚焦民生实事,以“有形有态有效”理念系统实施酒城法治能级提升专项行动,“点”上招引集聚优质法务资源建设产法协同示范区,“面”上构筑执法司法保障、公共法律服务、衍生法律业态三个高地提升全域法治保障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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