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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收藏者要警惕套路拍
来源: | 作者: 编辑部 | 发布时间: 2021-09-08 | 1394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文物收藏行业有句行话:“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一些创业人员鉴于文物赚钱,眼睛瞄上了文物收藏和拍卖。

       近日,由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汉藏雅阁公司“套路拍”诈骗案36名被告人全部获刑。

  事情要从2019年10月说起,这天,张某、李某等3人合伙成立江西藏雅阁展览展示有限公司,用于从事收藏品“套路拍”诈骗活动。该公司通过网络和电话推广获得客源,邀约有藏品拍卖意向的客户来公司作藏品鉴定,再由客户经理以高价拍卖收藏品为诱饵,欺骗客户签订藏品展览展示拍卖合同,然后巧设服务费、咨询费和制作收藏证书费等名目骗取客户资金。其间,该公司也会雇人办几场假的展览展示会,现场摆拍一些图片视频发给客户以博取信任。

  2019年12月,一名被害人在被骗取5万元后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该公司包括财务人员、鉴定师、客户经理等共计20人,均参与了诈骗犯罪活动。通过审计查明,该公司以上述方式共骗取200多名被害人合计700余万元,并用于股东分红、员工工资、网络推广等。

  2020年底初,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南昌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因部分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承办检察官审查全部案卷材料后,引导侦查机关补充大量证据。

  然而该案的主犯张某、财务人员黄某及鉴定师胡某依旧不愿认罪。黄某辩称自己只负责发放工资,对公司的诈骗行径一无所知。胡某也称其鉴定工作只是基于专业知识提供服务,而刘某更是从始至终零口供。

  公安机关再次对黄某的电脑仔细检查并尽量恢复原始数据,最终在黄某电脑中发现了诈骗被害人的有力证据。

  与此同时,检察官随机选取了18件藏品送至湖北省博物馆作文物鉴定。经鉴定,该批藏品并非文物,且胡某古董鉴定资质系伪造。而后,检察官又认定了张某雇用他人出演买家的事实,证明了刘某设局欺骗被害人的行为属实。

  2021年4月,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南昌市检察院向武汉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自知难逃刑罚的刘某等人相继表示认罪认罚。承办检察官经多方协调,积极联系值班律师,终于在庭审前,完成了全部被告人认罪认罚工作。

  今年8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等36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八个月至十个月零七天不等刑罚,各并处30万元至5000元不等罚金。

      创业发展网编辑部提醒,创业要选取自己熟悉的行业,在法律、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创业。特别是一些从事文物购买的爱好者,要特别警惕“套路拍”这类文物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