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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利辛县人大常委会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来源:创业发展网 | 作者:黄孟彪 | 发布时间: 2021-06-26 | 1716 次浏览 | 分享到:

       创业发展网安徽亳州讯    为让利辛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和环境更优美、发展更科学、人民生活更幸福,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健康发展。 

       完善守护“清水廊道”监督机制。紧盯“引江济淮”“引江济亳”利辛段工程实施,对流入西淝河、茨淮新河的支流水环境情况实行单月暗访调研、双月通报情况的监督机制。单月暗访主要围绕治理城镇污染、农业农村污染、水源地污染、工业污染、船舶港口污染问题,对县域内中小河流的“水面、河岸、排污口”等重点部位进行实地查看,列出问题清单,发出整改建议。双月通报情况主要是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由县生态环境分局对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逐一告知相关乡镇,落实责任主体,实行限时办结。对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乡镇,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约谈,确保问题整改不走过场。守护“清水廊道”监督机制实施以来,已经暗访通报30余条河流水环境情况,实地排查入河排污口、畜禽养殖场、生活污水、沿河垃圾、河面漂浮物、河道渔网等相关问题100余条,全部要求河道流域内的相关乡镇建立问题台账、认真整改销号,全力保障茨淮新河、西淝河利辛段的水质长期保持在三类水标准以上。

       常态化听取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报告。每年都把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常委会审议议题,围绕城区大气污染治理、砂石料场及码头整治、城乡水污染治理、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城乡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营等情况开展8次专项调研,主任会议听取县检察院关于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县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破坏生态环境案件情况、县监察委关于查办生态环境领域渎职失职情况等专项报告,支持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对环境保护工作行使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在依法办理西淝河流域养殖场污水直排河道等一些有影响的案件时,县人大协调检察机关与法院、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联合执法,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用法治力量推进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法检查。配合省市人大开展“江淮环保世纪行”活动,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污水直排河道、生活垃圾乱到等问题提出40余条整改建议。组织开展中央和省市环保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专题调研,围绕农膜污染防治、农药化肥科学使用、畜禽粪便无害化成立等问题进行现场询问,推动解决了一些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加大代表关于环境保护领域的建议督办力度。围绕推进“河长制”“林长制”实施,对代表提出的“城乡黑臭水体整治”“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 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整治西淝河和茨淮新河沿岸码头”“砂石料场生态修复”“畜禽养殖场建设及污染防治”等12件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案,实行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和联合县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等方式,明确建议案的承办和协办单位,落实乡镇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努力做到找准问题、看到差距,盯住重点、精准发力,有力地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上水平提质量,让绿色成为利辛高质量发展的持续动力。  (黄孟彪)  责编:张彪